2024年4月26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。
1.请介绍一下学位法的制定背景和过程。
2.学位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是什么?
3.学位工作体制是什么?
4.获得学位授予资格需要什么条件、履行哪些程序?
5.学位法对学位授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?
6.如何理解学位法规定的“学位分为学术学位、专业学位等类型”,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如何分类培养、分类评价?
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,学位法明确“学位分为学术学位、专业学位等类型”,这是本次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,既是加快培养多样化高层次人才的顶层设计,也是对30余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。特别要指出的是,学位法第二条规定学位类型时专门写了“等类型”,这为实践中探索设立其他学位类型留下了制度空间。
7.学位法对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是怎么规定的?
8.如何依法处理学位争议,保障学位申请人和学位获得者的合法权益?
9.推动学位法贯彻落实有哪些举措?